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TZBX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询价通知书《第三章 询价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以下内容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内容)中
“1、交付地点:******控制中心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合同履约期限为12个月(即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根据采购人订货时间,如无不可抗拒原因,应在收到订单后的5个日历日内按储运条件运送到位(进口试剂应在10个日历日内运送到)。成交人应常备成交货物,紧急情况下应4小时内运送到位。采购人要求隔夜送达的,成交人应保证在次日早上9:30分之前送达。采购人发出订单,将不分节假日,成交人应留置值班人员以满足订货需求。
3、交付条件:产品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5%)。如成交人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视作合同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合同履约完毕后30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履约保证金退款申请,采购人于收到成交人退款申请后30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因成交人违约导致终止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成交人存在违约情形,相应违约金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
5、是否邀请供应商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按照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1、现场验收。成交人必须按货物的储运条件要求进行配送,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人(或售后服务机构人员)应在采购人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根据订货要求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对货物的内容、规格、型号、数量、包装等进行逐项验收。货物的内容、规格、型号、数量等符合要求,且包装无涂抹擦拭/标签损坏/开封的,视为外观验收合格。否则视为外观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发现未按货物特点进行储存和运输的(如试剂须冷链运输),或送达时货物运输条件不符合货物特点的,视为外观验收不合格。 2、参数验收。成交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采购人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参数,逐项验收,参数一致的,视为参数验收合格。参数不一致的,视为参数验收不合格。 3、技术验收。上述验收均合格后,由采购人对货物进行技术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如验收结果不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成交人应24小时内提供必要技术支持解决存在问题,以证实货物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否则视为技术验收不合格。 4、上述任一项不合格,视为货物不合格。 5、货物验收按货物品目执行整批订单验收制度,该批次订单同一品目货物中,任一产品验收不合格视为该类品目货物整批验收不合格。 6、在采购人现场进行货物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7、成交人提供的货物验收不合格,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9、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采购人根据采购货物的实际数量按批次结算,单批货物有效交货后2个月后、该批有效交货货物全部使用完毕后或发票到达后30个日历日内,采购人支付该批次全部合同款。 |
8、货物包装方式
8.1包装:货物交货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包装。
8.2方式: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注: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项目所在地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9、对供应商的服务承诺要求
供应商应对以下内容作出书面承诺(未提供按无效响应处理):
9.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培训安排,无偿为采购人提供福建省内动物疫病检测相关知识培训(不含培训人员的食宿费用),参加对象为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相关人员。合同期内,合同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至少安排1期培训班。以上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9.2供应商成交后应提供生产厂商全天候技术支持,支持内容包括电话咨询、本地上门服务。对于一般问题,提供电话热线支持或远程支持;对于严重问题,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提供退换货、现场支持、培训等服务及时解决质量问题。
9.3合同标的:采购内容为投标文件合同包所述内容,每个品目的数量根据实际需要动态变化,以成交为准,但不超合同总金额。
10、违约责任
10.1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本合同所有服务,都必须由成交供应商自己或在响应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供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0.6本询价通知书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1******办公室报告。合同终止后即时生效,已验收合格的履约货物按合同支付货款。
(1)未能按时足量缴纳履约保证金;
(2)未能在交货期内交货的;
(3)经采购人同意,未能在逾期交货期限内交货的;
(4)经采购人同意,逾期交货达2(批)次及以上的。
(5)货物验收不合格达2(批)次及以上的。
(6)成交人未能按合同履行其它义务。
(7)成交人未能按招标文件履行义务。
(8)成交人不履行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11、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更正为
“1、交付地点:******控制中心
2、交付时间:合同履约期限为12个月(即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根据采购人订货时间,如无不可抗拒原因,应在收到订单后的5个日历日内按储运条件运送到位。成交人应常备成交货物,紧急情况下应4小时内运送到位。采购人要求隔夜送达的,成交人应保证在次日早上9:30分之前送达。采购人发出订单,将不分节假日,成交人应留置值班人员以满足订货需求。
3、交付条件:产品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合同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5%)。合同供应商如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视作合同违约并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终止该供应商采购合同,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活动并向采购办投诉。合同履约完毕后成交人向采购人提出履约保证金退款申请,退款条件满足后30日内,采购人退还履约保证金。因合同供应商违约导致终止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合同供应商存在违约情形,相应违约金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
5、是否邀请供应商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按照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1.现场验收:成交人必须按货物的储运条件要求进行配送,货物到达现场后,采购人根据订货要求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对货物进行外观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入库手续,验收不合格的应予拒收。2.货物验收按货物品目执行整批订单验收制度,该批次订单同一品目货物中,任一产品验收不合格视为该类品目货物整批验收不合格。3.成交人提供的货物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承担一切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人承担。4.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确需对货物进行技术性确认(包括产品质量、技术参数等)即最终验收的,成交人应协调制造商配合,相关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采购人根据采购货物的实际数量按批次结算。该批货物全部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在满足全部付款条件后一个月内,采购人一次性付清该批货物全部货款。 |
8、货物包装方式
8.1包装:货物交货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包装。
8.2方式: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注: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项目所在地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9、对供应商的服务承诺要求
供应商应对以下内容在响应文件内单独做出书面承诺(未提供按无效响应处理):
9.1合同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培训安排,无偿为采购人提供福建省内动物疫病检测相关知识培训(不含培训人员的食宿费用),参加对象为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相关人员。合同期内,合同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至少安排1期培训班。以上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9.2供应商成交后应提供生产厂商全天候技术支持,支持内容包括电话咨询、本地上门服务。对于一般问题,提供电话热线支持或远程支持;对于严重问题,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提供退换货、现场支持、培训等服务及时解决质量问题。
9.3合同标的:采购内容为投标文件合同包所述内容,每个品目的数量根据实际需要动态变化,以成交为准,但不超合同总金额。
10、违约责任
10.1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本合同所有服务,都必须由成交供应商自己或在响应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供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0.6本询价通知书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2、原询价公告和询价通知书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现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控制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15号2楼
联系方式: 史惠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
联系方式:陈诗琦、陈东英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诗琦、陈东英
电 话: 0591-******
附件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TZBX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询价通知书《第三章 询价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以下内容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内容)中
“1、交付地点:******控制中心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合同履约期限为12个月(即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根据采购人订货时间,如无不可抗拒原因,应在收到订单后的5个日历日内按储运条件运送到位(进口试剂应在10个日历日内运送到)。成交人应常备成交货物,紧急情况下应4小时内运送到位。采购人要求隔夜送达的,成交人应保证在次日早上9:30分之前送达。采购人发出订单,将不分节假日,成交人应留置值班人员以满足订货需求。
3、交付条件:产品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5%)。如成交人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视作合同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合同履约完毕后30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履约保证金退款申请,采购人于收到成交人退款申请后30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因成交人违约导致终止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成交人存在违约情形,相应违约金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
5、是否邀请供应商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按照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1、现场验收。成交人必须按货物的储运条件要求进行配送,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人(或售后服务机构人员)应在采购人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根据订货要求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对货物的内容、规格、型号、数量、包装等进行逐项验收。货物的内容、规格、型号、数量等符合要求,且包装无涂抹擦拭/标签损坏/开封的,视为外观验收合格。否则视为外观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发现未按货物特点进行储存和运输的(如试剂须冷链运输),或送达时货物运输条件不符合货物特点的,视为外观验收不合格。 2、参数验收。成交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采购人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参数,逐项验收,参数一致的,视为参数验收合格。参数不一致的,视为参数验收不合格。 3、技术验收。上述验收均合格后,由采购人对货物进行技术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如验收结果不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成交人应24小时内提供必要技术支持解决存在问题,以证实货物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否则视为技术验收不合格。 4、上述任一项不合格,视为货物不合格。 5、货物验收按货物品目执行整批订单验收制度,该批次订单同一品目货物中,任一产品验收不合格视为该类品目货物整批验收不合格。 6、在采购人现场进行货物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7、成交人提供的货物验收不合格,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9、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采购人根据采购货物的实际数量按批次结算,单批货物有效交货后2个月后、该批有效交货货物全部使用完毕后或发票到达后30个日历日内,采购人支付该批次全部合同款。 |
8、货物包装方式
8.1包装:货物交货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包装。
8.2方式: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注: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项目所在地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9、对供应商的服务承诺要求
供应商应对以下内容作出书面承诺(未提供按无效响应处理):
9.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培训安排,无偿为采购人提供福建省内动物疫病检测相关知识培训(不含培训人员的食宿费用),参加对象为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相关人员。合同期内,合同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至少安排1期培训班。以上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9.2供应商成交后应提供生产厂商全天候技术支持,支持内容包括电话咨询、本地上门服务。对于一般问题,提供电话热线支持或远程支持;对于严重问题,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提供退换货、现场支持、培训等服务及时解决质量问题。
9.3合同标的:采购内容为投标文件合同包所述内容,每个品目的数量根据实际需要动态变化,以成交为准,但不超合同总金额。
10、违约责任
10.1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本合同所有服务,都必须由成交供应商自己或在响应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供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0.6本询价通知书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1******办公室报告。合同终止后即时生效,已验收合格的履约货物按合同支付货款。
(1)未能按时足量缴纳履约保证金;
(2)未能在交货期内交货的;
(3)经采购人同意,未能在逾期交货期限内交货的;
(4)经采购人同意,逾期交货达2(批)次及以上的。
(5)货物验收不合格达2(批)次及以上的。
(6)成交人未能按合同履行其它义务。
(7)成交人未能按招标文件履行义务。
(8)成交人不履行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11、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更正为
“1、交付地点:******控制中心
2、交付时间:合同履约期限为12个月(即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根据采购人订货时间,如无不可抗拒原因,应在收到订单后的5个日历日内按储运条件运送到位。成交人应常备成交货物,紧急情况下应4小时内运送到位。采购人要求隔夜送达的,成交人应保证在次日早上9:30分之前送达。采购人发出订单,将不分节假日,成交人应留置值班人员以满足订货需求。
3、交付条件:产品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合同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5%)。合同供应商如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视作合同违约并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终止该供应商采购合同,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活动并向采购办投诉。合同履约完毕后成交人向采购人提出履约保证金退款申请,退款条件满足后30日内,采购人退还履约保证金。因合同供应商违约导致终止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合同供应商存在违约情形,相应违约金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
5、是否邀请供应商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按照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1.现场验收:成交人必须按货物的储运条件要求进行配送,货物到达现场后,采购人根据订货要求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对货物进行外观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入库手续,验收不合格的应予拒收。2.货物验收按货物品目执行整批订单验收制度,该批次订单同一品目货物中,任一产品验收不合格视为该类品目货物整批验收不合格。3.成交人提供的货物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承担一切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人承担。4.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确需对货物进行技术性确认(包括产品质量、技术参数等)即最终验收的,成交人应协调制造商配合,相关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采购人根据采购货物的实际数量按批次结算。该批货物全部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在满足全部付款条件后一个月内,采购人一次性付清该批货物全部货款。 |
8、货物包装方式
8.1包装:货物交货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包装。
8.2方式: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注: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项目所在地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9、对供应商的服务承诺要求
供应商应对以下内容在响应文件内单独做出书面承诺(未提供按无效响应处理):
9.1合同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培训安排,无偿为采购人提供福建省内动物疫病检测相关知识培训(不含培训人员的食宿费用),参加对象为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相关人员。合同期内,合同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至少安排1期培训班。以上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9.2供应商成交后应提供生产厂商全天候技术支持,支持内容包括电话咨询、本地上门服务。对于一般问题,提供电话热线支持或远程支持;对于严重问题,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提供退换货、现场支持、培训等服务及时解决质量问题。
9.3合同标的:采购内容为投标文件合同包所述内容,每个品目的数量根据实际需要动态变化,以成交为准,但不超合同总金额。
10、违约责任
10.1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本合同所有服务,都必须由成交供应商自己或在响应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供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0.6本询价通知书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2、原询价公告和询价通知书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现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控制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15号2楼
联系方式: 史惠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
联系方式:陈诗琦、陈东英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诗琦、陈东英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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